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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电动车“上楼”——新规实施一月 治理效果明显

来源:漯河日报 时间:2021-09-08 10:24:00 点击: 今日评论:

    8月1日起施行的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。如今,新规实施一个月,我市各小区电动车“上楼”问题治理效果如何?9月7日,记者进行了走访。
 
    在市区建设路兰乔迪亚小区,记者了解到,在该小区居民楼,一旦业主将电动车推进电梯,电梯厢内随即响起“电动车禁止入内”的报警提示,同时,电梯“罢工”,直至电动车推离电梯。据了解,电梯厢内的报警提示来自于电梯上加装的“黑科技”控制系统。
 
    “电梯厢内安装了智能摄像机,发现电动车进入就会报警并联动内置语音提醒,并使电梯门无法闭合,进一步阻止电动车‘上楼’。这让人心里踏实了不少。有时候有些邻居不听劝,硬要把电动车推上楼,都是邻居,说多了闹得邻里关系处不好。”家住兰乔迪亚小区的陈女士说,小区里骑电动车出行的住户不少,以前很多人经常把电动车推上楼。电动车禁入电梯装置安装后,有效阻止了这种现象。
 
    在金山路昌建云墅小区,记者看到,在小区单元门口、电梯口的显眼位置都张贴了消防宣传单。“前段时间,我们也在小区业主群里进行了禁止电动车‘上楼’的宣传。同时,为方便业主给电动车充电,我们在园区和地下室安装了充电桩。如今,我们小区再没有电动车‘上楼’了。”昌建云墅小区物业经理李志勇说。
 
    随后,记者先后来到滨河路昌建外滩3号楼和4号楼,在小区门口和楼栋的宣传栏上,看到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规范管理电动车通知。规定和通知对业主进行了提醒,其中包括禁止电动车“上楼”、不能违规停放等。
 
    记者走访发现,为解决电动车“上楼”问题,一些原本没有充电桩的小区安装了充电桩,以满足业主的需求。
 
    记者在解放北路文萃幸福春天小区2号楼附近看到,小区物业安装了充电桩,小功率电动车0.78元可以充6小时,大功率电动车1.8元可以充6小时。
 
    “业主有地方停车和充电,自然就不会再推电动车上楼了。自从小区安装了充电桩和改造了车棚,飞线充电乱象和电动车乱停乱放的问题减少了很多。”文萃幸福春天小区的邵阿姨说。(见习记者:刘净旖)
 
责编:翟婷  编审:陈向党  终审:汪中东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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