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0年12月28日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)
批准任命:
崔若鹏为漯河市舞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。
任命:
薛永奎、王琼、彭国全、王德民、胡君、刘海涛、陆中福为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。
免去:
申少林、滕光耀的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;
崔若鹏、左宣宇、陈爱丽、郭慧琦的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 责编:翟柯 编审:胡永全 终审:汪中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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